关于做好2010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执行、结题及跟踪报告的通知
2011-11-26
院科研[2010]054号
各项目负责人:
根据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办公室《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》要求,面上项目(自由申请、博士启动)研究期限为2年,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。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报《项目年度执行报告》或《项目结题报告》;在项目结题后两年内,请填报《项目年度跟踪报告》(博士启动项目除外)。现将具体填报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填报类型:
1、《年度执行情况报告》:在研项目(2009年立项的广东省自然基金以及2008年立项的广东省自然基金重点项目)请下载离线电子版《年度执行情况报告》(附件2)填报,年度执行情况报告为2009年10月31日至2010-年10月31日完成的内容。
2、《结题报告》:结题项目需填写《结题报告》,结题的附件材料(如标注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公开发表论文等)装订于每一本《结题报告》后面。
在线网上填报:2008年立项面上项目(自由申请与博士科研启动项目)到期结题的,请凭申请时单位分配的帐号与密码登录省自然科学基金委网(网址:http://gdsf.gdstc.gov.cn/)在线填写并提交。
2007年重点项目和延期结题的面上项目的《结题报告》(附件3、4)请下载离线电子版表格填报。
3、《项目年度跟踪报告》: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将对结题项目进行连续两年的跟踪,博士启动项目不填《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跟踪报告》(附件5)。
二、材料提交要求:
1、2007重点项目:根据省基金委的通知要求,2007年立项重点项目结题由学校医科处组织验收。现定于10月29日上午8:30在北校区外宾接待室召开验收会,课题组根据结题报告内容准备PPT,课题负责人亲自汇报8分钟,专家提问5分钟。为便于专家审核,请课题负责人于10月26日前将结题书电子材料和书面材料一式五份交到科研科。
2、其他项目:其余项目请于2010年11月4日前将《年度执行报告》、《结题报告》或《跟踪报告》一式三份及电子版统一交至科研科
三、不按时提交报表者今后(包括今年)将不能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。
联系电话:8035 87334871
附件:
科研科
2010年10月18日